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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启动诉讼制度改革 试点推进9项改革任务

上海法院日前启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此次改革旨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以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

据悉,2015年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此次改革,上海市一中院、二中院两家中院以及浦东、闵行、长宁、普陀、虹口、杨浦6家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先行试点法院,试点推进阶段需重点抓好九项改革任务,分别为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强化人权保障机制、完善辩护制度、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推进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

上海高院还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规定,遏制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研究、制定《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探索建立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补偿机制、建立对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保护机制,促使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能够依法出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