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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印发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发挥法制对于证券期货监管执法的支持、保障作用。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证监会《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2016年全年的立法工作作了总体部署。

  2016年,证监会拟制定、修订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26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1件。具体包括:(一)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加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再融资监管;(二)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审核;(三)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及制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强化证券期货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四)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私募基金活动的监督管理;(五)制定《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行政违法认定规则》、《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并保障监管执法行为;(六)修订《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制定《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另外,《中国证监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还根据监管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将其余15件规章类立法项目列为“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为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制基础,证监会在2016年内还将继续推动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法、期货法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推动完善有关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等相关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私募基金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研究推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