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刚
于小刚

执业领域

刑事诉讼、民商事诉讼、公司等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

 

执业经验

1980年开始,于小刚律师先后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八年,期间参与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经济犯罪专业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的创建,经历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立,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分立后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从事审判工作七年,审理了数以百计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在此期间,与北京市十八个基层法院密切联系,与其中的九个基层法院保持业务指导关系,关系融洽,配合默契。曾多次获得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与嘉奖。

1995年考取律师资格,1998年加入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合伙人。后加盟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为刑事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主任。2012年加盟百瑞律师事务所,并作为合伙人担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于小刚律师还曾出任京城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经理六年有余。从站在企业之外,以法官或律师的角色为企业服务,到深入企业参与管理,在固有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有了更多的感性认识,与以往所学相结合,感受了更强劲的法律力量和更宽泛的法律作用与效益。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

 

专业资格及社会团体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

 

聚焦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