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模式
由中心专业人员对案件进行初审筛查
必要时开会研究决定是否受理或报请学会领导决定
由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
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定人员分工,开展具体咨询论证工作
1、整理确认案件材料,如需要项目组将派工作人员调研、收集论证所需材料;
2、收集咨询论证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参考案件;
3、归纳案情简介或大事记;
4、拟定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
5、选定专家。
“德尔菲法”的原则和步骤:采用背对背的征询专家意见方式,由专家独立出具书面意见。
1、由项目工作组将已整理确认的案件材料、案情简介或大事记、拟请专家论证问题分别送达给每位专家,告知专家出具初次意见的时间;
2、专家出具初次书面意见;
3、归纳汇总专家意见;
4、分析讨论案情和专家意见,有意见不一致或不清楚的地方,继续与专家分别交换意见。
上述专家论证流程,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即专家组成员之间不得互相讨论,不发生横向联系,只与中心人员发生沟通,通过反覆的沟通,集结专家组成员的共识,来形成最终专家意见。这就克服了在专家会议法中经常发生的专家们不能充分发表意见、权威人物的意见左右其他人的意见等弊病。
1、主要案情介绍;
2、焦点问题总结及专家意见汇总;
3、针对焦点问题,专家进行充分分析、研究或讨论;
1、在专家书面意见及论证会的基础上,汇总专家意见形成法律意见书初稿;
2、并将法律意见书初稿发给委托方,征求委托方的意见。
3、经过内部审核流程及校对流程,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