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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最高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流程
2026-05-25


一、志愿专家接待来访群众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一)了解基本案情。志愿专家通过来访群众的案情介绍及案件材料,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平台了解咨询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法院接待的处理情况。

(二)明确咨询问题及诉求。在基本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志愿专家应问明来访群众所要咨询的问题及诉求,以便提供针对性咨询服务。

(三)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志愿专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客观、专业的解答,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四)提出问题案件办理建议。对于经咨询接待发现各级裁判确有问题的案件,志愿专家可予以记录,提出问题案件办理建议,并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组织研究,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案件提供参考。

二、志愿专家接待来访群众咨询,可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咨询处理:

(一)对于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不属于咨询接待范围的案件,明确告知来访群众本案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接待的案件,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或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

(二)对原审判决明显有错误、符合申诉或申请再审立案条件的案件,志愿专家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组织志愿专家集体讨论后形成法律意见,供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案件参考。

(三)原审判决并无不当,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面告知申请人息诉服判,做好案件的法律解释和说服劝息工作,缓解来访群众情绪,避免激化矛盾。

(四)对于多次来访,劝息无效;或来访次数不多但申诉明显无理,劝息无效,情绪过激等来访案件,可予以记录并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