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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商事调解与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暨第五届国际调解论坛成功举办
2026-06-24

2026年6月1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主办,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承办的“商事调解与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暨第五届国际调解论坛”在京顺利召开。本届论坛聚焦《商事调解条例》的解读与实施、调解组织的运行与发展、调仲对接新发展、涉外调解人才培养与模拟调解四个议题,旨在深入解读《商事调解条例》,推动我国商事调解机制升级与制度完善,为我国商事调解事业发展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贡献智慧与力量。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学术界、实务界百余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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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李居迁教授主持。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黄进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艳红教授分别致开幕词。黄进教授指出,调解是多元纠纷化解的重要非诉模式,商事调解是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国际合作的抓手,其核心在于寻找利益平衡点。他提出应区分选择调解的“调解协议”与基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并开创性地提出将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称为“调和协议”。刘艳红教授指出,商事调解论坛紧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是中国商事调解事业从实践探索迈向法治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时代缩影,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制度与培养涉外人才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愿以本届论坛为契机,进一步密切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国际组织及业界同行的协同联动,共同为中国特色商事调解制度体系完善、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国首选地”建设贡献法大智慧。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二级高级法官龙飞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背景,专家委员会制度创新,以及“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发展现状。指出要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化建设,依法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司法确认制度支持和规范调解组织有序发展,以日益增强的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助力打造中国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杜林以《商事调解条例》的制度创新与实践展望为题,介绍了中心商事调解工作的相关情况,认为《商事调解条例》填补了制度空白,确立了商事调解独立的非诉争议解决地位,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司法部涉外法治工作局三处处长李朝丽分享了《商事调解条例》立法中的相关考虑,她指出,条例立足行政法规定位,就商事调解基本管理制度作出规定,又为行业创新发展预留制度空间,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合力。

与谈环节,北京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刘铮表示,北京在商事调解方面拥有丰富的法律和组织资源,北京市司法局下一步将紧扣有关部署,出台配套细则,深化多元衔接,提升商事调解智能化水平。

国际调解院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史晓斌以“国际调解院的制度特征与创新”为题,指出国际调解院是首个以调解为主要职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补充性、开放性、强调公法主体自愿性等特征,在规则制定、会费安排等方面注重发展中国家需求,在管理体制、人员分类及保密透明度上实现了机制创新。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以“践行《商事调解条例》要求 以专业化与国际化筑牢调解机构公信力根基”为题,指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商事调解迈入规范化和法治化阶段,未来应加强各机构协同发展,并呼吁大力加强商事调解专业人才的培养。上海市虹口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郭文利就“商事调解需要独立定价机制”展开讨论,他认为,商事调解需要独立的定价机制以体现其利益整合与价值创造,商事调解对调解员与秘书的跨界复合能力要求很高,收费机制有必要从“成本加成”走向“价值创造”,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与谈环节,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张勤教授指出,调解组织需思考与既有仲裁机构的差异化竞争,并推动调解协议执行力的跟进,他强调涉外法治应深挖域外本土化法律与争议解决特色,推动中国调解文化深入了解不同区域并走出去。《民主与法制》社党委委员、社长助理、融媒体新闻中心主任廖卫华认为,本环节三位嘉宾来自香港、北京、上海,分别是国际组织、中国贸促会所属调解机构和市场主体,其发言代表了三种鲜明的调解文化,强调商事调解的核心是意思自治与实质化解矛盾,并通过剖析国际调解院的使命与一线调解组织的商业化创新,展望了中国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前景。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处副处长卢雅函以“贸仲商事调解实践——多元争议解决的融合路径”为题,介绍了贸仲在调解服务方面的具体做法、案件类型以及制定的有关规则。贸仲采取以调解为核心的五种多元争议解决实践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通过严格的证据隔离和当事人全程同意制度,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确保了程序公正。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业务发展处副处长洪慧敏以“海事海商纠纷调仲对接——发展概况、实践特色以及相关思考”为题,介绍了海仲与海事法院在委托调解、规则构建以及信息系统对接上的实践做法。同时还分享了海仲处理的调仲对接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海运欺诈纠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船舶火灾货损纠纷、货物退运纠纷、船员人身伤亡纠纷、跨法院系列案件调解等内容。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立案室负责人王瑞华以“《北仲调仲对接快速程序规则》及实践案例分享”为题,分享了北仲推出的调仲对接快速程序规则,指出北仲核心优势在于设立了优惠的专门收费标准、流程提速,并通过制度设计严防虚假仲裁,强化了后续执行对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赵虎林以“调仲衔接背景下涉外专业律师作用发挥”为题,指出《商事调解条例》为涉外律师提供了多维工具箱,律师可在合同起草、程序转换、合规管理中发挥核心作用,用好中国式商事争议解决方案,拓展律师业务空间。

议题四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刘力教授主持,分为嘉宾发言、模拟调解、圆桌与谈三个环节。在嘉宾发言环节,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北京调解室主任谢丹以“实践视角下的涉外调解人才培养”为题作了发言。她指出,涉外调解人才培养,不仅要通过真实案例让学生切实感受调解情景,还要构建中外协作的教学方式,打开学生的国际视野。外交学院国际私法教研室主任杨赟以“涉外纠纷解决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度探索”为题作了发言。她基于自身的教学经验,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加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竞赛,在比赛中锤炼涉外法治素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副教授李建坤以“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调解诊所建设”为题对诊所课程做了全面介绍,强调了诊所的结构化、渠道化、规范化以及国际化的“四化特征”,并指出未来要继续完善教学体系与观念重塑,推动学生能力的升级,提供相应的保障机制,以及与党和国家的战略方针相匹配。

在模拟调解环节,由参加“国际商事调解诊所”课程的同学为大家展示教学成果。本次模拟调解以真实发生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为案件事实,五位同学分别扮演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通过模拟调解,同学们展示了商事调解的主要环节,包括调解员开场陈述、双方当事人陈述争议事实、表达各方立场和诉求、阐述法律依据、背对背调解、在调解员的协助下进行协商并最后达成和解协议等。

圆桌与谈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覃华平主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贾怀远、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德勇、喀什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挂职)杨陶、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华强、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晨光、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凯龙、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讲师郭镇源参加与谈。七位与谈人对模拟调解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在“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效。与谈人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就国际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展望、涉外调解人才培养的核心素质等问题发表了真知灼见。

张玲副院长主持闭幕式,对往届国际调解论坛进行了回顾。李欣宇书记致闭幕词,他生动形象的指出,商事调解是“好人”的争端解决方式、是“聪明人”的争端解决方式、是代表法治建设成熟度的争端解决方式。李欣宇书记同时对于各位莅临的专家学者再次表达了诚挚感谢。

本次论坛打通多领域深度沟通渠道,各位嘉宾畅所欲言、碰撞思想、凝聚共识,为商事调解中国化与国际化贡献真知灼见,为涉外法治能力建设的"施工图"提供可行方案。活动在热烈融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