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5日起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停止运营,废止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印章(编号:1401005108012),刘占中同志不再担任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主任,山西分中心聘任的人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均不得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