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秋
蔡守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国家环保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兼任武汉大学、福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国家重点学科(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的学术带头人。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0年12月授予他“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荣誉称号。2006年被聘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专家,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聘为“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法讲师团成员。在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上,经《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评审,被选为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并被收入法学文献《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在大会上被授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荣誉证书和荣誉牌。

  研究领域:环境资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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