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祖文
胡祖文

个人简介

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市东城区职工大学基础系法律教研组长,副教授,北京开放大学崇文分校法律专业责任教师,北京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北京市委党校成教学院兼职教师。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教育骨干教师。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理事。

多年来从事法学教学、法律实务和法律研究工作。在《人民论坛》、《求实》、《全国商情》、《天津法学》等核心杂志发表十几篇论文,出版个人专著《论股权及股东身份权利》,主编《经济法概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等书籍多部。参与多项省部级和市区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科研及专业成果

1、个人专著《论股权及股东身份权利》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48月出版。全书20余万字。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副主编:负责该书第二部分法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0月出版。

3、《经济法概论》副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8月出版。

42011 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模拟法庭建设》子课题负责人。撰写《模拟法庭活动对学生心态影响的调查研究报告》。

520132016 北京市东城区十二五教育规划课题:《成人高校法律基础学生成绩考核方案研究》课题负责人: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撰写《成人高校法律基础课程学生成绩形成性考核册》、于《宣武红旗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发表成人高校《法律基础》课程学生成绩考核方案研究。

620122014 北京市东城区十二五教育规划课题:《成人高校公共基础课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研究》课题主持人:撰写《成人高校法律基础学习评价方法改革的研究报告》、撰写成人高校《法律基础》课程学习评价手册,撰写结题报告并汇报。

 

学术及实务活动

120145月出席法治思维与第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在小组会上作《法律话语权与法律思维方式之关系》的发言。

2201511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席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年会。

3201612月在北二外出席北京市旅游法学研究会年会并当选为理事。

42013年至今每年受邀在北京市东城区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不同主题的普法宣传讲座。会后专门义务解答百姓的法律咨询问题。

 

媒体发表文章

1、成人高校《法律基础》课程学生成绩考核方案研究,发表于《宣武红旗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2、论降低中小股东累计投票的门槛,发表于《天津法学》2014年第4期。

见中央党校主办的中国干部学习网

http://study.ccln.gov.cn/fenke/faxue/fxjpwz/fxmssfx/224443.shtml

见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律在线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91379&listType=1

3、从公司破产后应否还债谈法律话语权与法律思维的关系,发表于《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8期。

4、司法正义必须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透过“天价过路费案”谈司法正义的实现方式,发表于中国经济类核心期刊《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年第31期。

5、从股东和公司利益博弈中定位股权  发表于中国经济类核心期刊《特区经济》20128

6、留置权——从抗辩到物的担保再到法定担保物权,发表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求实》20126月。

7、留置权人可以善意使用留置物,发表于全国法学类优秀期刊《法学教育》2012年第3期。

8、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表于中共中央党校刊物《市县领导月刊》2011年第7期。

9、论合法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动态平衡,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国家期刊奖重点期刊《人民论坛》2011年第9期。

见中国改革论坛网

http://www.chinareform.org.cn/gov/governance/Forward/201110/t20111012_124228.htm

10、“官本位”价值错位的回归——在法基课堂中帮助成教类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表于《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5期。

11、成教业余类法律基础课的大纲教材和课堂教学,发表于《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911月。

12、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模式——成教业余类“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探索,发表于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29期。

13、成教业余类教师权力环境要素探析,发表于《邵阳学院学报》20085期。

14、论留置权的本质内容及价值取向,发表于中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企业经济》200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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