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所所长,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学术委员会主任、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法学研究》主编,《中国社会科学》编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公司法论文,论题的主要范围是公司资本制度、设立制度和治理制度等;证券法,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数篇有关证券法论文,主要是信息公开制度、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和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等;物权法,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承担法学所“中国物权法课题组”提出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用益物权部分的撰写工作,在海域使用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制定过程中,担任立法咨询工作。
目前正在研究的项目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等。
研究领域:民商法、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