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国
王卫国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大学法学院兼职博导,荷兰蒂尔堡(Tilburg)大学法学院特聘博导,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特聘博导。

  2000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3年获中央六部委“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称号和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6年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同年被评为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2008年获宝钢优秀教师奖,同年所主持的《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9年所带领的民法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2010年获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奖,2011年获第六届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奖。

  代表成果有《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中国土地权利研究》,《破产法》,《破产法精义》,《民法》,《银行法》,《论合同无效制度》,《超越概念法学》,《论重整制度》,《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

  研究领域:民商法、经济法、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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