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能源法
王灿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理事。   

  研究领域为环境法。

   参加了近15年来中国大多数环境法律、法规的起草。从1994年起在《中国环境报》主持“律师信箱”,回答有关环境法的疑难问题200多个。个人独著和与他人合作完成环境法的著作40多部,发表环境法论文70余篇。2005年11月被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文化部、国家环保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 

王明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能源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亚太环境法学报》(ASIA PACIFIC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编委,《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学报》(JOURNAL OF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 LAW)编辑顾问委员会委员等。

  研究方向为能源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生物技术法学。 

  曾主持或参与多个研究项目,包括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起草或论证;在《环境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著作有《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清洁生产法论》、《中国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

 

 

叶荣泗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顾问(原副理事长)、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02年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咨询专家。

  曾主持“中国《能源法》起草思路与框架研究”课题(《能源法立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主要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主编有《中国能源法律体系研究》、《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 2008》、《今日中国电力工业》等书,在十多种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文章数十篇。《改革开放以来的能源法治建设》获得中国法治三十年网络征文优秀奖。曾被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聘为咨询专家,参加了研究开发“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电力购买协议(PPA)范本”,以及“中国电力部门改革战略”、“可再生能源强制份额制度”等课题研究。

  研究领域:能源政策

刘新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公司律师,一级法律顾问。

  1986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1995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1975年7月进入武钢冷轧薄板厂,任轧钢工、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副书记,1992年任武钢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2000年任武钢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分管武钢非钢产业、企业管理与改革、境内外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等。作为主要创造人之一的《大型钢铁企业境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风险管理》获第十七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2006年、2011年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十名优秀总法律顾问”称号。社会兼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企业改革咨询专家;国家律师学院、武汉大学WTO学院兼职教授。
李显冬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土资源部专家评论员,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咨询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妇女法学会顾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平谷区政府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

  研究领域:环境能源法

汪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学。曾分别获法学硕士(1991年)和医学学士(1983年)学位。1994年以前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讲师职务。1995年赴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法学院研修环境立法;1996-1997年作为交换留学生赴日本法政大学大学院社会学部研习环境法;2002年赴荷兰莱顿大学研修环境执法。多次赴欧、美、日等国(地区)访问、考察和讲学。1986年以来多次参与国家或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工作。
  研究领域:环境法、经济法
  科研成果:个人代表性学术专著为《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个人撰写的重要教科书为《环境法学》(教育部普通高校“十五”国家级法学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另独著或与他人合著(合译)学术著作(教材)10余部。在国内外著名法学、环境科学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80余篇。2000年曾获“北京市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演讲大赛”文科组一等奖。

周凤翱

  国家能源法专家、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能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立法专家组副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立法专家组常驻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修订专家组常驻专家,《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立法专家组常驻专家,《核电管理条例》立法专家组常驻专家;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

  研究领域:环境能源法

 

蔡守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国家环保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兼任武汉大学、福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国家重点学科(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的学术带头人。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0年12月授予他“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荣誉称号。2006年被聘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专家,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聘为“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法讲师团成员。在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上,经《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评审,被选为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并被收入法学文献《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在大会上被授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荣誉证书和荣誉牌。

  研究领域:环境资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