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专家诉讼服务
最高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注意事项

 


1、最高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下称志愿专家)负责最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工作,来访群众须持专家、律师咨询号,排队咨询。志愿专家接待来访群众可以视案件情况适当控制接待时间,原则上个案不超过一个小时。

 

2、通过来访群众的案情介绍及登陆最高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网络平台,了解咨询案件的基本案情及法院接待的处理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客观、专业的解答,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填写好志愿专家工作记录表。

 

3、对于未经高级法院审查处理的案件,明确告知当事人本案不属于最高院管辖接待的案件,应向高级法院或其他下级法院反映诉求。

 

4、志愿专家接待来访群众,除志愿专家认为确有问题的咨询案件,一般不留个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不留来访群众案件材料,不代写法律文书。

 

5 志愿专家咨询案件,应谨慎回答来访群众,一般不依据来访群众一方提供的案件情况,对咨询案件给以结论性的评判。对于多次咨询的访群众(老户),可在备注栏标注。

 

6、为慎重行使好志愿专家监督权力,对于各级裁判确有问题的咨询案件,志愿专家应详细填写好工作记录表中的问题案件办理建议,经志愿专家集体讨论后形成法律意见,由中国法学会法律咨询中心统一录入到最高院志愿专家网络平台专家意见栏,供最高院及办案法官参考。志愿专家在最高院工作期间及通过最高院网络平台获得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扩散。

 

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