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实习生包一明
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下称咨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副庭长包剑平、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曹广进、民事审判庭审判长何波、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副巡视员王益民、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综合办公室项目主任赵紫钰参加座谈。
座谈会主要围绕咨询监督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2015年的工作重点展开。
姜启波庭长指出,咨询监督员工作运行8个月以来,各方面反映相当好,作用很大。通过咨询专家耐心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了当事人的法律疑问,缓解了当事人的情绪,促使部分当事人逐渐回归理性。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专家咨询成果的利用效率。对咨询结果满意,经咨询息访的案件应及时统计,在诉讼咨询中发现确有问题的案件,应尽快转入司法审查程序。下一步工作应加强咨询监督员队伍建设,落实专家培训及聘书发放工作,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姜启波庭长表示,咨询监督员工作对加快司法公开,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最高院可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提高专家工作积极性,保障工作持续开展。
张所菲主任指出,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发展迅速,已构建起省、副省级市、地市、县区多层级组织机构。开展法律服务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也创新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中国法学会对参与最高院诉讼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这次调研了解诉服工作情况,很有收获。咨询监督员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成果也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意义,会员部将在总结这项工作的基础上,向地方法学会进行推广。同时就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建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宣传,准备协调中国法学会相关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包剑平副庭长提出,在咨询监督员工作常态化背景下,提高案件咨询质量,及时反馈专家意见是工作所需。建议继续完善预约接待机制、探索第三方化解纠纷机制,特别是律师代理申诉的工作机制。
任伊珊副主任介绍了咨询监督员工作运行8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任伊珊副主任表示,最高院诉服工作是咨询中心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最高院立案庭的要求,2015年咨询中心将在学会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好以下3项具体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在前期已经制定的《最高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守则》、《中国法学会组织推荐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规则》等项制度基础上,制定监督员工作规范,做到“制度上墙”;二是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统计和研究咨询监督员工作记录表,及时汇总咨询专家意见,对重点案件组织专家研讨,按季向最高院立案庭报送工作情况,提高专家接访的成果利用,发挥专家的实际效果;三是加强咨询监督员队伍建设。组织咨询监督员培训,推进颁发第一批咨询监督员聘书,制定咨询监督员名册,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工作积极主动的专家咨询团队。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