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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王全兴教授与谢增毅博士做客赣江法学论坛

 3月1116时许,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兴全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谢增毅博士二人做客法学院举办的赣江法学论坛,就社会法学问题进行探讨交流,讲座于法学院群庐模拟法庭举行,法学院全体学生参加。

悠悠三十载,最忆江财美好。王兴全教授回忆了于江西财经大学任教的经历,赞叹法学院的迅猛发展。而后,王教授就“浅谈我国劳动关系集体化中的群体化问题及其应对”的主题展开了本次讲座。王教授分析了当前我国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并与西方国家进行了对比,提出了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集体化中的群体化问题,及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阐明了劳动关系群体化的利弊。并本着趋利避害发展精神,提出了劳动关系尤其是群体化劳动争议问题的应对方法,即将强劳动关系的稳定,完善农民工双重机制和集体劳动关系机制,加强非正规劳动合同关系的特别立法,加强反歧视立法保护体制外劳动群体的利益等。王教授关于此问题的提出和研究加深了同学们对体制外劳动群体的同情。

随后,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谢增毅博士就“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课题进行了讲说,谢博士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例讲述了我国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及其前景。谢增毅博士以职代会制度前沿及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发展,职代会的存废,如何组织职代会为路线,旁征博引,联系德国监事会共决制度以及中国的历史,经济,政治特点和现状提出了职代会的重要性和有益性。同时,谢博士就“是否可以在所有企业建立职代会”,“如何确立职代会职权”两问题做出了详尽的回答,首先他肯定了可以在所有企业建立职代会的问题,在确立职权问题上,谢博士根据立法模式提出了解决方法。

在互动环节,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在国人难以自发组织的民族性情况下如何建立职代会”的问题引起了导师们的热议,谢增毅博士依据分层职权,企业义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旁的王兴全教授建议要提高企业管理艺术,而在观众席聆听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赵红梅教授则依据自己对集团化的研究提出对民族性限制不要悲观,通过集团化的被组织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导师们的热情解答令在场的同学非常感动,同时令同学们感受了导师们学术思想的光芒。

中国社会法研究显得颇为重要,此次讲座令同学们充分了解了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劳动者权益维护现状,提高了对社会法的进一步理解,更坚定了通过自己在法学道路上的进步为国家做贡献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