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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民法典编纂 并非“空地起高楼”

孙宪忠:民法典编纂 并非“空地起高楼”

孙宪忠曾4次在两会上提交编纂民法典的议案(受访者供图)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侯梦菲

核心提示|一部民法典,数代立法人心愿。民法典立法走过了63年,曾四度被搁置。再次启动民法典编纂,绕不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

他曾连续四年在两会上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议案,并提出民法典编纂两步走的思路,加快了民法典的编纂进程。近日,大河报记者专访了民法典起草小组核心成员之一孙宪忠,请他讲述民法总则立法背后的故事。

  亲历|民法通则已近被“掏空”,仅剩10条左右发挥作用

制定民法总则,是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孙宪忠的民法典情结,始于他和民法通则的故事。现行的民法通则是1986年制定的。孙宪忠说,民法通则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以民法通则对“平等主体”的规定为例,计划经济的概念中,一个公有制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都是在执行国家计划,根本就没有“平等主体”一说,民法通则顶住很大压力写入了“平等主体”,使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能够在市场经济中有平等的地位,这才有了今后我国经济30多年的蓬勃发展。

但是,民法通则是适应当时计划经济体制而产生的法律,已经不适应中国当今的发展。比如,民法通则中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这显然早已脱离了当今社会的现实,但这个条文至今还在。

31年来,民法通则中越来越多的规定,被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替代。孙宪忠专门到法院做过调查,目前民法通则的156个条文,只有10个左右在发挥作用,民法通则已经几乎被“掏空”,其作为一个基础性的、统率性法律的地位已不复存在,编纂民法典才再次被提上日程。

  意义|民法对人民生活的干预深度和广度,无可替代

8日下午,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这一刻,孙宪忠等待了4年,他曾连续四年提交编纂民法典的议案。

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1998年四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但均因条件不成熟而被搁置。

2013年,孙宪忠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提交的关于编纂民法典的议案,从最初建议“修订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整合民法立法体系为民法典”,到“关于中国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的编制体例”,再到“民法总则应该规定 客体 一章及该章编制方案”,关于编纂民法典的议案范围越来越细。

立法过程中,他的议案得到重视,加快了民法典的编纂进程。去年,他作为民法典起草组核心成员,还受邀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讲专题讲座上,为委员长、副委员长等主讲了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几个问题。

“民法对人民生活干预的深度和广度,是其他法律所不能替代的。”孙宪忠说,民法典这么重要,我们过去曾有立法的工作,但是没有成功。

孙宪忠说,过去的民法通则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需要完善法律制度。“民法典编纂并不是 空地起高楼 ,是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考虑法律编纂的。”孙宪忠说。

但是,孙宪忠也澄清法律编纂并非对现有法律的汇编,“编纂要对现有法律体系整合,编纂过程中要弥补漏洞、消除法律矛盾、废止过时的法律,并制定新的规则”。

  观点|编纂民法典,立法质量比立法速度更重要

孙宪忠曾在多个场合讲过同一个故事:拿破仑一生当皇帝、打过无数胜仗,但他做的真正有意义的事就是颁布了民法典。他借此来强调民法典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

“应该说,现在编纂民法典的步骤、方法跟我的建议是基本一致的。”孙宪忠说,民法的作用在于通过一个一个法律规范,规范每个人行为,使整个社会从本质上改进。

随着民法总则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民法典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孙宪忠却丝毫没有轻松感。“大体框架已经确定,但一些细节还需要斟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思路:第一步编制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

目前,孙宪忠已开始为下一步做准备了。孙宪忠说,第二步任务同样艰巨,民法总则通过后就要着手对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等进行修订。

按照规划,2020年左右就要完成民法典编纂。民法典编纂工作是否可以如期完成?“希望2020年左右民法典可以做出来,但保证立法质量比立法速度更重要。”孙宪忠说,尽管现行的法律有缺陷,但还是发挥了作用,我们现在不是处于无法可依的时候。因此,必须先要确保立法质量,然后再考虑立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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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进入快车道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以权威政治文件的形式,开启了民法典编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协调民法典编纂任务。

2016年2月,民法总则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并向地方人大代表、法学院校专家等征求意见。

2016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讨论民法典编纂和民法总则(草案)。

2016年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一审稿分为11章共186条。

016年10月31日,民法总则草案再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比一审稿,草案二审稿的条文增加至202条。

2016年12月19日,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三审稿分为11章共210条,在二审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紧急救助免责条款,强化了民政部门的监护职责。

2017年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四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