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长胡康生受邀莅临我院名家法学讲坛,为法学院师生开展了一期主题为“彭真与民法”的学术讲座。出席讲座活动的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姚辉教授,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叶林教授、副主任高圣平教授,法学院朱虎副教授、学科规划办主任路磊,彭真基金办公室副主任刘娜以及近百名师生。本次名家法学讲坛由姚辉教授主持。
姚辉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胡康生的工作经历,他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主任,法工委副主任、主任,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长。
王轶院长在致辞中表示,胡康生同志长期在我们国家立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参与、主持、见证了中国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人大法学院非常荣幸能够邀请到胡康生同志开展此次学术讲座,他代表学院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今天讲座的主题是“彭真与民法”,胡康生同志对这个主题是很有发言权的,能给大家提供大量的第一手素材。1987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通则》,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彭真同志当时主持《民法通则》起草的时候,就形成了立法机关、实务部门、学术界三结合这样一种行之有效的进行重要民事法律起草的有益经验。
胡康生同志在演讲中首先对民法总则通过和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我国民事立法和法学教育事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了高度肯定。随后,他以党中央对彭真同志的历史性评价作为基础,以民法的起草历程作为线索,从“把握立法方向、把握立法原则、把握立法方法”三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彭真同志的卓越贡献。 “把握方向”体现在我国民法当时处于近乎空白的大背景下,是彭真同志高瞻远瞩,把握住了立法的大方向,促成了我国《民法通则》的出台,产生了十分重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把握原则”体现在彭真同志强调立法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把握方法”体现在彭真同志强调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对各种意见都要欢迎。正是彭真同志在立法方向、立法原则和立法方法这三个大方面的正确把握,使得《民法通则》这样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得以诞生,推进新中国的立法工作和整个法制事业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
胡康生指出,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情,一代人尽一代人的责任。《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的制定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的诞生也为民法典奠定了基础,《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各有着其独特的时代意义。在当时的背景下,《民法通则》确立了我国的民法调整对象,确立了现代民法四个核心原则,即主体地位平等、权利本位、过错责任以及意思自治原则。而当前的《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作用,是民法典编纂的坚实一步。民法典在推动国家历史进步、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方面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编纂一步真正属于中国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在实现我们第一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中,使中国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前列。
讲座环节结束后,朱力宇教授围绕胡康生讲座的内容进行了简短的发言。朱教授表示,胡康生的发言内容丰富,资料详实,既为我们讲述了《民法通则》艰辛而曲折的起草过程,又为我们展现了彭真同志领导民法起草过程中所一直坚持的前瞻性、民主性和科学性,还为我们系统概括了《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时代意义。
本次人大法学院名家法学论坛“彭真与民法”主题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