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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田:民法总则每一条规定都对人们有重要影响

      央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6月27日,法学界最为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向全国人大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作为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编纂“民法典”是几代立法人的心愿。而民法总则的出炉,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制迈出了第一步。

  此次《民法总则草案》,对法人划分方式、限制民事行为年龄、诉讼有效时间等方面都做了修订。对胎儿继承权、无自理能力老人监护、网络虚拟财产和信息、破坏环境者惩罚制度以及见义勇为奖惩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尹田告诉记者,民法总则的修订,是对社会实际情况的尊重,也是对老百姓权益的进一步保护,它的出现,对民法典的最终编制有重要的影响。

  尹田:在我国,有一个问题从来没有完全解决,就是对民事主体个人权利,包括农民权利,土地权利和其它各种各样权利的全方面的保护。标志就是我们没有制订一部民法典。当然关于权利保护存在各种各样法律规定,但是老百姓不容易掌握,而且有很多规定其实已经过时了。民法典就是把这些零散的,保护民事权利的规定集合起来,进行整合,形成一部法典。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基本法。民法权利加强了对人民权利的保护,在民法通则里专门设立了一些章节,对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从财产权到人身权,都做了纲要式的规定。

  法律专家尹田告诉记者,民法总则的出台,是编撰民法典的第一步,它的每一条规定,对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下一步,法律专家还会编撰民法典的各分支,接下来的几天,大家将对《民法》中的《物权法》进行讨论,到时,农民的土地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尹田:农村、农民在土地上的权利,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些属于物权的范围,在民法总则中肯定保护他的地位,在分则里,通过物权法还要进一步修订。下一步还要考虑怎么加强农民的权力,特别是土地上的权利保护。其中包括征地拆迁的赔偿问题以及合法程序问题。要约束限制政府的权力。第二是承包地和宅基地,包括农民房屋能不能自由流转的问题,这个问题经过这么多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会对这些方面做一些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