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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杰荐书】陈兴良:《论犯罪与刑罚》的推荐语

    陈兴良 :《论犯罪与刑罚》的推荐语

      陈兴良: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7年);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0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获美国犯罪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07年);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号(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如果要我在刑事法学科推荐,而且只能推荐一本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推荐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该书出版于1764年,全书只有7万字,作者当年才26岁。该书如同横空出世,震惊了整个欧洲思想界。即使距离该书面世过去了250年,它至今仍然具有巨大的思想魅力。举凡当代刑事法治理念,例如罪刑法定、无罪推定,无不在书中有着精辟而隽永的阐述,闪耀着理性的光芒。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值得反复阅读,深刻领会,是刑事法的初学者的进阶宝典。

     

      推荐书目信息

      书名:《论犯罪与刑罚》

      作者:(意)切萨雷・贝卡里亚

      译者: 黄风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推荐书目简介

      切萨雷・贝卡里亚(Cesare Beccaria 1738―1794),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1738年3月15日生于米兰一个贵族家庭,1758年毕业于帕维亚大学,攻读法律专业;1764年完成《论犯罪与刑罚》,并于当年出版,由此一举成名,并为他赢得了长久的声誉;1768年成为米兰宫廷学校经济贸易学教授,讲授经济学课程;1771年成为米兰公共经济最高委员会成员,先后负责过经济部门和司法部门;1791年又被奥地利皇帝利奥波德任命为伦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员会的成员,其间力主废除死刑。

      《论犯罪与刑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1764年,该书刚一出版,伯尔尼的爱国者协会在尚不知作者是谁的情况下就做出决定,向作者授予金质奖章,赞扬他是一位“敢于为保卫人类,反对最根深蒂固的偏见而呐喊的公民”。在短短的几个星期里《论犯罪与刑罚》的第1版就被抢购一空,紧接着便不断再版。1766年该书的法文译本出版,并在一年内再版7次。同年,第一个德译本出版,1767年在伦敦和都柏林分别出版了两个英译本。1768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了荷兰文译本。1772年出版了波兰文译本。1774年该书被翻译成西班牙文。1802年被翻译成希腊文。1803年被翻译成俄文,献给亚历山大一世,并根据这位皇帝的命令在彼得堡发行。据估计,在18世纪末,《论犯罪与刑罚》的各种版本不下60种。本书成文后,在当世即产生巨大影响,书中诸多理念先后被多国立法所吸收。

      本书正文仅110页,却多达42章,文风简洁却字字珠玑,充满法理与思辨光辉。据统计,全书篇幅为1页的有5章,2页的有20章,3页的有12章,4页、5页、6页和7页的各1章,分别为第35章关于自杀和流亡(4页)、第41章如何预防犯罪(5页)、第12章刑讯(6页)、第16章关于死刑(7页)。由篇幅长短、笔墨浓淡,亦可看出贝卡里亚对不同论题的关注程度之差异。他对死刑、刑讯的论述篇幅最长,而于当世乃至后世影响也是最大。

      《论犯罪与刑罚》最为经典之处在于,提出了很多堪称“暗夜中的流星”般的观点。在书中,贝卡里亚不仅深刻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还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认的三大刑法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并且呼吁废除刑讯和死刑,实行无罪推定。

      贝卡里亚深受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影响,他认为,只有根据社会契约代表整个社会掌管由公民自愿交出的自由的人,才拥有为犯罪规定刑罚的立法权;而法官的唯一使命就是审查和裁定公民的行为是否符合成文的法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对犯罪公民的既定刑罚。他在书中有力地宣称:“每个公民都应当有权做一切不违背法律的事情,除了其行为本身可能造成的后果外,不用担心遇到其他麻烦。” 在阐述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时,贝卡里亚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谴责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教的精神统治以可怕的愚昧编造的莫须有罪名,把人当作牺牲品奉祀于贪得无厌的暴政偶像;尖锐地批判了传统刑法的报应观和威吓观;并进而提出:“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在结论篇中,贝卡里亚把他所有的刑法理论归结为一句话,又称之为定理,即:“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即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这短短69个字即包含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的精髓。

      贝卡里亚用了将近1/10的篇幅来宣传自己关于限制以至废除死刑的观点,书中第16章题为“关于死刑”,是全书最长的一章,写了整整7页,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书中,他归纳了死刑的弊端,包括:死刑的威吓作用是多余的;死刑容易引起旁观者对受刑人的怜悯;死刑的影响是暂时的;死刑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环境;以及死刑的错误是不可挽回的。而关于刑讯,他辛辣地讽刺说,对于刑讯,一位数学家比一位法官更在行,因为他可以“根据一个无辜者筋骨的承受力和皮肉的敏感度,计算出会使他认罪的痛苦量”。

      总体而言,《论犯罪与刑罚》一书洋溢着伟大的人道主义气息,书中对刑讯逼供和死刑进行的谴责,对刑法改革的宣扬,以及对罪刑相适应等近代量刑原则的力荐共同成就了刑法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为资产阶级刑法理论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书目简介主要参考了微信公号“检察观”推送的文章《<论犯罪与刑罚>解读》(原创:芮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