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撤销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广东分中心,金来军同志不再担任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广东分中心主任。此后,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广东分中心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