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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12月30日上午,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发来贺信,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发表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和前任会长王仲方、孙在雍出席了会议。来自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的有关负责同志,中国法学会各部门负责人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的老领导、首都法学法律界和新闻界的代表,近100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主持。
    30年前的1984年10月,为适应改革开放的迅速发展,在中央高度重视和老一辈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下,经中央政法委批准,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正式成立。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已成为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和广泛影响力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王乐泉会长在贺信中充分肯定了咨询中心30年的成绩,并对咨询中心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要坚定信念,把好方向。无论出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要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不为任何思潮所动,不为任何利益所惑。二是要心系大局,勇挑重担。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主动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把服务大局变成自觉行动。三是要服务好基层和群众。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将重心下移,用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基层分忧,为群众解难。四是要勇于尝试,不断创新。
    陈冀平在致辞中谈到,在中国法学会历届领导同志的正确领导和鼎力支持下,经过几代咨询中心人的艰苦拼搏,顽强进取,咨询中心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转强的转变。目前的咨询中心已经拥有了雄厚的专家资源,众多的精品项目、可靠的服务质量、规范的管理体系、畅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已成为中国法学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和群众的一支重要力量。
    陈冀平在致辞中指出,最近中央正在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央的这个决定是咨询中心必须遵循的,也是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他还对咨询中心的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二是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深化内部改革,完善自身建设。四是加快发展步伐,尽快做大做强。
    中国法学会原会长王仲方、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历任主任魏家驹、张所菲、赵晓谦,以及咨询中心专家学者代表张新宝、谢炳光等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表感言,表达了对咨询中心成立30年的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