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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

中国长安网8月1日电(王淑静)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意见》中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

  发布会现场。中国长安网王淑静 摄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把握新形势,围绕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目标,聚焦“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的司法改革文件。

  “《意见》围绕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个部分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钱晓晨说,第二部分为《意见》核心内容,提出16条工作措施。

  《意见》有哪些亮点举措?钱晓晨表示,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

  两个维度分别是“走出去”和“引进来”。“走出去”强调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向前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是为了满足当前群众更愿意在法院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

  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具体为:一是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二是健全诉非程序衔接机制,畅通联络对接渠道,为诉前多元解纷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一体办理,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四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繁简分流,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精细化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此外,《意见》还强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

  钱晓晨还透露,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具体可以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

  “三化”是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通过大厅、网络、电话、巡回“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将全部对外服务工作、影响诉讼进程和审判效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多元解纷工作集约在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各类诉讼事务。发挥信息化效能,将现代科技与司法为民相结合,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零跑腿”。

  “四立”是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一平台”是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这是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亮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一旦发现推进不力、工作不规范的情形,即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