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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行不容恶意消费 用网络募捐实施诈骗者在多地落网

  动动指尖,上网络筹款平台发个求助信息,“苦情牌”打出去,就能如愿筹来不少善款?

  醒一醒!真的没那么容易!一不小心你还会摊上牢饭!

  近日,就有人在这件事情上栽跟头了。自称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煤气一氧化碳中毒”的唐某,因编造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自去年底开始,唐某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为由,在水滴筹平台发起筹款。这起筹款很快被水滴筹风控部门盯上了。通过对唐某的一系列调查,水滴筹平台发现,唐某所披露的病历、身份等多项信息系伪造,求助文章内容为抄袭平台某真实案例,预留的手机号也为网络虚拟号码。

  水滴筹平台方因此怀疑唐某存在网络诈骗的可能,依据平台用户协议中有关冻结的标准,随即冻结了唐某在平台上的已筹款项。其后,水滴筹工作人员主动赴唐某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了相关材料。

  通过对水滴筹提供材料的梳理及多方核实,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于3月15日依法对唐某刑事拘留。

  唐某“患病筹款”的真相由此被揭开。这已经不是唐某第一次用此手法骗钱了。据唐某交代,其多次利用虚假病历在互联网从事诈骗行为。2018年11月,唐某某通过一个QQ群购买了一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假病历,在另一网络筹款平台上发起求助,骗取款项858元并提现。因未被发现,唐某某在水滴筹平台又故技重施。

  6月1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以唐某某涉嫌诈骗罪向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7月13日,达坂城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达坂城区检察院认为,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互联网爱心筹款服务平台骗取网友捐款,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成本低、传播快、效率高等诸多优势,网络筹款近年来发展很快,在让很多确需帮助的人如愿以偿的同时,也发生过骗捐、诈捐等反转事件,但如今,利用虚假信息进行网络求助的路子正在被堵死。一旦编造虚假信息诈捐、骗捐,就有可能如本案中的唐某一样,付出失去自由的惨痛代价。

  据了解,水滴筹平台已多次与全国各地警方合作,严厉打击互联网诈骗行为。“对于个别怀着侥幸心理、企图通过平台实施诈骗的恶意求助人,水滴筹风控部门都会冻结筹款、终止项目、启动核查、协助赠与人依法维护权利,目前平台已联合云南、福建、吉林、辽宁、新疆等多地警方对相关嫌疑人进行了专项打击。目前,涉案地区的嫌疑人均已落网,正在等待法律的制裁。”水滴筹风控负责人说。

  水滴筹表示,今后将继续联动警方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不诚信筹款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健康向善的互联网大病求助环境,让爱心用户的善行善举不被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