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一周年的日子,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早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2018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组建,加强了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落实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批关系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一批法治建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取得重大进展,一批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的制度设计、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正在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迈出新步伐。
为深入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法制日报》自今日起开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回眸”专栏,刊发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法制日报编辑部
转眼一年已过,回望2018年早春,伴随着徐徐春风带来的是宏伟的梦想和希望。
这一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3月,根据方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正式组建,习近平总书记亲任主任,并将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五个月之后的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是一次意义深远的会议,不仅是一个全新机构的首次亮相,更开启了我国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今天距离那个时刻,已过去了整整一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一年实在算不得什么,但历史的智者从来不会忽视一年对一个时代的特殊意义。古往今来,在重要的历史变革关头,关键性的一年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毫无疑问,2018年正是这样的一年。现在当我们回望这一特殊年份的时候,需要以更广阔的视野去观察,需要用更长久的时间做底色。
一、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时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
因此,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的法治时间,正是这种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明证。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走上历史舞台。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引领中国改革开放巨轮二次启航。2014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坚定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提出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五大基本原则。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部署,并提出设立新的机构,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至此,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呼之欲出。
回首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的法治时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陆续提出并逐渐形成体系。
目标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时,人们对它充满了期待。一年之后,当我们回首这次会议,深刻地感受到,这是一次在两个一百年交汇之际,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重要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正式提出: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与核心价值,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拓展,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就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的四大目标,必须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都是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认真对待和正确处理的。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三、向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进
伟大的时代创造伟大的梦想,伟大的事业实现伟大的梦想。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导下,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工作扎扎实实、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了新时期。
——以良法夯实善治基础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此次宪法修改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相统一的具体实践。
今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这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应运而生的一部重要法律,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而6月29日通过的疫苗管理法和正在修订中的土地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其目的都在于服务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彰显人民的主体地位。
——法治政府建设刀刃向内
今年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8年行政体制改革做了总结,“重点领域改革迈出新的步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大,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大幅上升”。
无论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无论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还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改革的本质都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随着一轮又一轮不断深化的改革,权力这匹野马正在被驯服,法治政府建设正在扎实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续写新的传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锲而不舍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改革的广度已从司法领域拓展到整个政法领域;改革的深度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化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改革的方法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改革正在不断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变革。
——法治社会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在过去的一年中,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的新高潮,无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还是普通民众,都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宪法精神洗礼,依宪治国日益深入人心。
在过去的一年中,无论是昆山反杀案,还是涞源反杀案,无论是“爱心妈妈”李利娟案,还是“为母复仇”张扣扣案,每一起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最终都演化成一场场生动的普法大课。实践中,“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正在得到真正落实,促进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法治社会建设形式更加多样,群众更易于接受。
今年2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点实、效果好,一批涉及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全面依法治国迈出新的步伐”。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过去一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大优势,未来的实践将再次证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只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