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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民告官”案件,为啥请政府工作人员旁听?

一起“民告官”案件,除了被告方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多名与案件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政府工作人员也受邀旁听。这是咋回事?10月15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韩某等六人诉被告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案。金水区政府多名干部、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10月15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号法庭,一起行政诉讼案正在开庭审理。引发诉讼的根源,是位于郑州金水区农业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财经金融学院)的改造工程。

该处改造项目是否获批?是否存在违规?今年4月11日,记者曾前往现场探访,并发出了相关报道。

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则“口说无凭”,一切都要让证据说话,“民”与“官”相对而坐,法庭为双方搭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现场,围绕财经金融学院原校院土地在拆迁改造中再立项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问题,法庭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双方围绕争议展开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除了原被告双方出庭,法庭还邀请了金水区政府多名干部、工作人员参与旁听。这起看似普通的旁听背后,是河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落实。

《意见》指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系统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