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大会审议。
根据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之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二审,对部分分编草案进行了三审。
在此基础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审议,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