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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不容辞 法学法律工作者在行动

当前,“疫魔”肆虐,战“疫”正酣。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


  疫情防控,是一场事关群众生命健康的人民战争。


  疫情防控,也是对我们政治素质的一次大考。


  从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集中攻关到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心理疏导,从战时值班,深入疫情防控和督导一线到开展送温暖和捐赠活动⋯⋯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投入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强化社会责任担当,助力疫情防控,誓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集中攻关 
最早最快为法治防疫建言献策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不仅考验着全社会的医疗技术,更是对法治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一次重大考验。


  疫情当前,科学决策亟须法律先行;科学治疫,也要依法治疫。


  关键时刻,能更清晰地看出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面。关键时刻,法学法律界不会缺位,也不会迟到。


  疫情发生后,中国法学会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强化对下指导,提出明确要求。


  2月4日,中国法学会向全国法学会系统、直属各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求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集中攻关,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落实联防联控措施,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


  2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听取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有关完善疫情防控立法的汇报时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国、依法防控,加大立法、修法以及执法、普法等工作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临近春节前,得知疫情消息后,中国法学会就开始全面部署抗击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一方面,领导干部带头坚守岗位,担当作为,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另一方面,加强卫生防护措施、测体温、制定健康保障方案,取消了不必要的会议,减少聚集性活动。


  自1月23日,中国法学会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就当前如何依法防治疫情进行了研讨,将有关建议形成多期要报及时向中央报送,成效显著。


  中国法学会最早提出重点地区、敏感地区居民居家隔离14天以及大城市特别是国家中心城市,可以依法果断采取对进城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的卫生检疫措施的建议。


  在讨论时,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89医院全军肛肠外科研究所所长、教授高春芳,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晨光,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沙玉申等专家提出,目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春节假期已延长至2月2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议对有关重点地区、敏感地区加大指导力度,并允许他们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在2月2日之后继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居民能够按要求居家观察14日,并由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统一管理,以利于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对于因“停工、停业、停课”影响生产的,可以通过调整今年后续节假日等办法加以弥补。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马怀德,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王静波等专家提出,如果居家隔离仍不能绝对堵塞漏洞,大城市特别是国家中心城市,可以依法果断采取对进城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的卫生检疫措施。根据《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根据职责,有权采取“需要采取的其他卫生检疫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也都为实施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等以外的其他人员的隔离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必须严格隔离到时到位,确保不漏一人、不少一天,才能真正把疫情控制住、压下去。


  中国法学会还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中国法学会会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甘肃政法大学教授史玉成等专家提出,要从法律角度,防止滥食野生动物,打击和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市场。要树立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理念,并贯穿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全过程、各方面,厘清野生动物的范围,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不再列入野生动物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基本原则,区分野生动物的食用与其他合理利用,对可食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实行白名单制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市场上“名为人工繁育、实为野生”等违法行为,全面强化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防疫制度,创新野生动物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司法制度,提高执法司法能力。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还专门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中国网家家健康中国、有来医生、e健康中国心以及河北丰铭集团,共同制作推出防疫医疗及法律相关知识系列短视频,为武汉加油,也鼓励全国人民面对疫情要相信自己、相信科学。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围绕新冠肺炎患者、医护人员、普通劳动者等主体的劳动关系法律问题引人关注,《光明日报》记者靳昊就此采访了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相关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答。


响应号召 
全面投入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在斗争中践行法治,在执法中树立形象。


  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已经打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战士”。


  “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


  地方各级法学会积极响应号召,全面投入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抗“疫”斗争中凝民心、聚民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众志成城。



  对于身在武汉的湖北省法学会、武汉市法学会的战友们,他们的情况时时牵动着全国法学会系统人的心。中国法学会第一时间向工作在抗击疫情一线的机关干部和法学会会员表示慰问,嘱咐大家保重身体、注意防范。


  湖北省法学会机关参与春节期间省委政法委机关“大值班”,实时做好上传下达、办文办事,确保全省政法系统信息畅通、政令畅通;建立新冠肺炎情况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时前,由会机关干部职工报告各自情况,汇总后及时报省指挥部。截至目前,全省法学会系统暂未发现有新冠肺炎的病例。


  湖北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发挥专业研究会的优势,依靠依托单位湖北省人民医院,提出了《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贡献行动方案》,针对防疫抗疫口罩使用问题,组织撰写了《规范口罩管理,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建议文章,报省指挥部决策参考。组织232名医护会员参与防治工作,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动员骨干会员深入基层社区宣讲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武汉市法学会及所属有关研究会全程参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参与起草《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办法(草案)》及与法律法规有关的通告(草案)。市法学会、各区法学会、研究会在职干部春节期间全部不休息,参加市、区委政法委和依托单位战时值班。市法学会抽调专门人员参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专班,深入收治定点医院加强患者收治督导。市法学会和刑事法学研究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法律文书研究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等12个研究会,按照市委和依托单位党委(党组)要求,与21个社区对口开展疫情防控、排查、预警等工作,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严防疫情扩散。警察法学研究会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安排,参与在全市57个疫情检查点、79个高速、国道、省道口,加强进出武汉车辆检查;24小时巡逻值守在全市定点收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周边,全力维护生命通道畅通有序。黄陂区法学会多名会长从腊月二十九开始,即深入到包保的街道蹲守,与街道干部一起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北京市法学会编辑的《首都法学动态》开辟防控疫情专刊,摘编专家学者观点、建议和对策,供上级决策参考。截至目前,摘编《首都法学动态》防控疫情专刊9期,包括“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规范的建议”“强化交通管理、服务抗击疫情的建议”“构建京津冀鲁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对策建议”“对基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与建议”等。


  河北省法学会组织所属研究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连续编发了三期《法治参阅》。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对策建议”“PHEIC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建议”“关于尽快出台相应司法解释规范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类问题的建议”,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参考。


  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学研究会会长季卫东发表《与风险共舞,需要法治的稳定器》。上海市劳动法学研究会会长曹艳春与周若涵合作发表《疫情停工期劳动者薪资制度亟待法律规范》。研究会成员陈元律师与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团队编写《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指南》(上海版),目前已组织盈科各地分所劳动法律师组织编写当地企业复工指南,并将于后期集结成册,帮助各地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上海市生命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长秋发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难在何处?》。


  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艳芳参与编辑了关于疫情防控下企业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快速检索手册,带领四名委员律师参加防控疫情法律服务团,编辑吉林省应对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出台中小企业抗疫扶持政策的建议》。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等专家学者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政府治理法治化的若干建议》。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顾问茅铭晨教授等合写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疫情防控法治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能力的建议》报送中国法学会。


  广东省法学会组织指导相关学科研究会专家,围绕不同领域的疫情防控法治保障需要开展研究,向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相关党政机关上报了《结合打赢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攻坚战 加快完善国家治理危机管控法治体系》《关于应对大量人员返程情况的疫情防控建议》《深圳市法学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预判及对策建议》《国家充分履行劳动法责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建议材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研究成果。


逆风而行 

汇聚抗击疫情的必胜力量


  灾难面前需要众志成城,只有同心同德才能攻坚克难。


  在疫情面前,有许许多多冲锋在前的英雄模范,也有很多最美的逆行背影,更有千千万万个身先士卒的党员干部。


  上海各区法学会全面投入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嘉定区法学会根据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区法学会会员成立一支由60余名志愿者组成的队伍,奔赴G15沈海高速朱桥检查站,对入沪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卫生疫情等查验。


  徐汇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雪梅带领“机动组”,通过交替换班等方式,加强社区疫情防控保障。积极动员宣传,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动员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依规处置疫情提供法律保障。


  普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黄庆伟带队,深入居委会实地调研居家医学观察工作,要求街道坚定信心,坚持动态排摸,加强居家医学观察,做好一线防护工作,牢牢守住门口、门洞、门户“三个门”,确保地区平稳可控。


  吉林省各地法学会也都纷纷行起来,积极响应。


  “你好,我们刚才电话联系过。我是市法学会下沉社区干部,负责你居家隔离期间看护工作,请你及家人积极配合,生活上有什么需求,请与我联系⋯⋯”在社区,四平市法学会下沉一线的包保党员干部进行隔离告知,并全力为其做好心理疏导和体温监测等工作。
  公主岭市法学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自媒体,转发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群众不传谣不信谣。法学会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还进村入户参加排查登记,在村卡点执勤,在药店坚守。农安县法学会领导和会员志愿者参与了捐赠物资接收分发活动。


  山西省法学会在微信公众号中设置“服务抗疫,共同学法”系列解读专题,从1月29日至2月8日,为期十天,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问题的法律适用进行阐释和解读,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当前疫情防控的法律依据、法律措施和法律程序,更好地理解、配合、支持党委政府的应急防控措施,自觉、自律抗击疫情。


  长治市潞州区300名法学会会员冲锋在前,在抗击疫情中践行初心和使命。区法学会会员宋正华等人与富村、交漳村、新华菜场工作人员一起,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和宣传,确保不遗漏、不漏项。同时对村中进行卫生消毒,覆盖村中每个角落。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法学会会员、农民漫画家程龙香创作了以新冠肺炎疫情“七个严禁”为主题的手绘宣传漫画,内容包括:严禁捕杀、运输、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严禁擅自组织和参与人群聚集性文化体育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图的形式,简单、直观、通俗易懂、接地气地把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从2月4日起,由黑龙江大庆市法学会发起,法学会法律心理学研究会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疫情相关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服务,预防与减轻因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为市民做好“心理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