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案例汇编(2009年3月——2010年9月卷)》后记

后    记

 

  疑难案件法学专家论证工作,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赞同和反对的声音同时存在。赞同的观点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下,权威法律界专家对案件进行研讨论证并做出公正、客观、科学的论证意见,对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审判、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维护司法公信力等,能起到良性的促进作用;反对的观点认为:首先,专家没有看过案卷材料,不明究理,难免隔靴挠痒,不得要领;第二,专家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出具法律意见,有被“收买”嫌疑,难以保持中立性;第三,专家意见有干预司法审判之嫌。

  在我看来,在现阶段,或者说在未来的相当长时期,疑难案件专家论证都有存在的现实性和合理性。

  首先,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决定了专家论证存在的现实性。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之后,司法系统尤其是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但法官的职业化程度还不高,司法腐败、各地司法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等现实问题短时期内仍然难以彻底解决。在法官认识水平不够、专业化程度有限、甚至个别法官腐败和枉法裁判的情形下,一份处于公正立场、来自于权威法学专家的论证意见,无疑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是有帮助的。即便是当一个腐败的法官试图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时,他也不能完全无视专家意见的存在,如果其裁判结论和专家意见完全背道而驰,其腐败行为被发现的几率就会增大,所以其恣意裁判的行为就多少会有些收敛。

  其次,法律适用的复杂性也为专家论证提供了合理性。法律适用过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远非逻辑上的“三段论”推理可以比拟。越是经常遇到的案件,在实践中就越疑难,尤其是在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各持己见的问题。当司法人员面对这些案件时,的确有无从下手的感觉。而在各自研究领域浸淫多年的法学专家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则是长项,他们多数都参加了相关的立法活动,对法律条文的立法原意、立法中的争论以及尚存在的问题了如指掌,其对条文的法律解释和适用观点自然切中肯綮,往往一句话就能解除司法人员长期困扰的疑虑。正是因为司法实践中疑难案件大量存在,很多司法机关也出面邀请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可见,专家论证的存在有其自身的合理性。

  最后,关于专家的立场和是否干预司法公正的问题,在我们咨询中心,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对我们的专家,我们的态度一直非常肯定和明确,即要求专家在仔细阅读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案件从公正、公平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也只有这样,我们咨询中心出具的法律咨询意见才能体现公信力、权威性和公平性,这一点也得到了专家和当事人的赞赏和认同。

  至于是否干预司法,我认为更不存在问题。提不提交专家意见是当事人的权利,同样,采不采纳专家的意见是司法机关的权力。有法院判决书曾明确表示,专家意见可以作为支持当事人诉讼主张的理由,既如此,是否采信、如何采信,完全由法官抉择,没有任何强制力,何来干预之嫌?现实中,司法人员对专家论证意见还是非常重视的,绝大多数法官会认真研究分析,认为正确的、合理的、符合案件需要的意见会采纳,反之,则会束之高阁。

  在我看来,专家论证有其存在的现实性和合理性,但全面了解案件材料是基础,客观、公正的立场是核心。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专家论证工作,为国家立法提供理论及实践依据,推动国家法治发展。同时也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权威的法律依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体现司法公平公正,维护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任伊珊(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事务部主任)

 

  从2007年9月进入咨询中心后,我汇总撰写的疑难案件法律咨询意见书总共有三十余件,在这本中有16件。看到又有一本案例汇编集交付印刷,总是按捺不住喜悦,是一种学生看到自己学习成果的喜悦。在汇总撰写的过程中,我是直接跟众多的国内顶级著名法学法律专家学习,仔细研究他们的书面意见及口头意见,如果没有琢磨明白,就去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和书籍,和单位其他专业人员反复探讨以及多次向专家请教,直至完全领会专家意见后才动笔。有时这个分析、研究、再分析、再研究的过程需要好多天,甚至几周,但就是这个过程让我的理论研究能力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都得到很大提高。我感到自己是幸运和快乐的。

        ——杜  林(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风险管理部副主任)

 

  案例汇编中每一个案例都凝结着专家与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的智慧与心血,咨询中心在履行自身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同时,对具体案件涉及的法律以及法律空白,都作出了符合立法宗旨以及法理的阐释,这也必定会为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在维护法制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这也是我们作为法律机构和法律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史学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我们在论证当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是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理论界当中没有发现,或虽然发现但没有定论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力争通过公正的论证立场、权威的论证思路、严格的工作流程、字斟句酌的工作态度,来保证我们所出具的每一份法律意见书,都经得起现行法律法规的检验和法学理论的推敲。可以说,我们的法律意见书不仅对司法机关、对律师、对当事人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而且,由于是以实际案件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为研究对象,在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因此,我们的意见书本身也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白  涛(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风险管理部项目主任)

 

  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中每个疑难问题进行精益求精的分析研究,是一个对法律更深入理解与学习的过程,也为大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研习、汲取和思考空间。我能够有机会参与其中,不仅深感受益良多,而且也体验到沉浸在法律思想中的充实和快乐。

 

         ——陈  辉(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项目管理部项目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