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在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刘飏
(2010年11月12日  重庆)

尊敬的韩杼滨会长,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即将落下帷幕。在此,我们要共同庆贺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并向我们的合作者,为论坛成功举办给予大力支持的重庆市人民政府、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法学会、论坛顾问单位、协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论坛举办付出智慧、心血和劳动的论坛主持人、发言人、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论坛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青年志愿者、新闻媒体记者和翻译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是中国与东盟法学法律界之间的又一盛会。这次论坛时间不长,但效率很高,内容丰富、成效显著,达到了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扩大合作,促进发展,实现共赢的目的。
    这是一届扩大共识、深化合作的盛会。论坛期间,代表们就加强法学法律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区域共同发展达成广泛共识。代表们普遍认为,中国和东盟有着相似的历史际遇和共同的发展目标,在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中同属新兴经济体,成功的走出一条具有亚洲特色的区域合作之路是我们共同的迫切的需要。而加强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交流与合作,优化区域法律环境,不断完善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是我们共同的使命和责任。有这样的共识,是我们深化合作的思想基础。
    这是一届主题突出、成果丰硕的盛会。本届论坛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后不久召开,主题为“走向互利共赢—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的法律合作”,可谓是正当其时,非常必要。论坛的三个专题全部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法律问题展开,既有横向上自贸区建成后各国国内法调整的比较,又有纵向上自贸区法律现状及发展趋势的介绍。代表们形成了一些新的设想,提出了不少有益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各国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我相信,论坛的成果一定能够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不断完善,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全面发展提供很好的启示和智力支持。
    这是一届总结经验、规划未来的盛会。自2005年在广西南宁举办首届论坛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经成功举办四届了,先后通过了《南宁宣言》、《下龙湾共识》。在论坛框架下,我们开展了双边互访、人才培训、商贸咨询等系列活动,在广西民族大学建立了“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共举办了4期东盟学员研修班,1期中国学员研修班,近100位学员顺利结业。在本届论坛上,我们还成立了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和“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校友会,并开通了校友网,为论坛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首届论坛时,我们曾说过,论坛现在只是一小步,将来就会是一大步。回首这几年走过的历程,作为论坛的创始会员,我们高兴地看到,论坛的发展步步为营,届届创新,层层深入,规模不断扩大,规格不断提升,合作更加务实,影响日益深入人心,已经成为涵盖中国和东盟法学界、法律界、政界及商界的高层次、开放式、有一定凝聚力的法律交流对话平台。展望未来,我们深信,论坛将从稚嫩的幼苗逐渐长成了参天大树,必将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不断完善的法律智库,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全面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这里要宣布一个消息:文莱总检察署和仲裁协会;柬埔寨司法部,马来西亚总检署和律师公会都希望能主办一届论坛。中国法学会对此表示赞赏并将全力支持!
    我提议,大家用热烈的掌声响他们表示感谢!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中国和东盟是一衣带水的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最有活力、最具潜力的区域经济体,让我们携起手来,在“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这个宽广美丽的舞台上,导演出有声有色的好戏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