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思想解放体现在方方面面。
40年来新事物不断涌现,从让人大感新奇,到成为社会的常识,理念的发展不露痕迹,却翻天覆地。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在当时,这篇文章却是我国法律界思想解放的“第一腔”。
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李步云。
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长安君采访了李步云教授,他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现在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突出,力度最大,措施最全面。
“我现在85岁了,我要‘保九争十’,看着我们小康社会建成,看着法治中国建立起来”。
采访中,这位85岁的老人一度哽咽,是什么事让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为什么他说共和国的旗帜上有他的一滴鲜血?
让我们一起来看现场视频——
李步云,1933年8月出生,湖南娄底人。著名法学家、人权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与江平、郭道晖并称为中国法学界的“法治三老”。他与人合写《论以法治国》,后来“以”逐渐变成了“依”,这些文献被法学界普遍视为在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和全面论证要实行依法治国。他被誉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他提出“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成为当时法学界思想解放的先声。
“改革开放40年,
特别大的成就是从人治走向法治”
中国长安网:您在中国法学会理事扩大会议上发言时说到:“不能忘记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养育之恩,不能忘记党的教育和培养,我们得奖的人都不应该忘记”,不禁泪洒现场,是什么触动了您?
李步云:当时我为什么动感情呢?与人生经历有密切的关系,我在法学界的经历也比较特殊。
今年我85岁,今年也是我参加革命工作70周年。1948年,我在念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在我的老师刘佩琪的带领下,就参加了党的地下工作。那时候国民党白色恐怖,还涉及到我的人身安全问题。我跟老师参加地下工作,秘密印刷毛主席的著作《新民主主义论》,组织党外社会组织协助开展工作。
我19岁参加了人民解放军, 16岁就到朝鲜打仗。1952年时负伤回国养病,我现在是二等、六级残废军人。所以共和国的旗帜上也有我的一滴鲜血。(谈及此,李老不禁哽咽落泪)
而我有今天这一切,都是来自党和人民的教育、人民和祖国的培育。对于祖国和人民、对共产党非常感恩,所以请原谅,一谈到这事,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后来上大学,我初中毕业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党培养我学法律,让我有好的基础,这要感谢党。所以在我入党生涯前30年里,在部队工作、在地方工作了三年,在农村三年,在国外三年,这都是党给我的生活的经历,对我后来的工作很有帮助。
最近的这后40年,我在为人民做工作的时候,刚好赶上一个伟大的时代,包括现在伟大的新时代。而且现在正好改革开放40周年。
我很欣慰的是70年来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这一辈子、我70年来初心不改。
中国长安网:您作为历史的见证者,怎么看待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成就?
李步云:40年来,我们国家在五大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物质文明建设实现了世界的奇迹,在政治文明建设上,民主、法治、人权这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法治,改革开放40年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
我们国家从人治走向法治,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起点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会上,中央领导决定走上法治道路。当时报告提的“法制”是制度的“制”。但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边提到的一系列的原则,就是我们今天建立法治中国的一些基本原则。比如人大要加强立法工作,做到法律要有极大的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组织不要过多干预具体的办案等都写进了三中全会公报。
中国长安网:三中全会是依法治国的起点,但也经历了艰难的过程,能请您回忆一下吗?
李步云:1978年12月5日,三中全会前夕,我写了《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篇文章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被认为是我们政法界论依法治国的第一篇文章。国外有人称这篇文章标志着我党一个重大政治的转变,千万人在法律面前实现人人平等,很多人的生活将会有很大改善,在国际上也有影响。
1979年9月末,中国社科院纪念中国成立30周年庆典的大型研讨会上,我和另外两名教授写了8000多字的《论以法治国》,这是最早我们国家提出必须实现依法治国。这篇文章发表以后中央很重视,在国内影响很大,但出现了不小的反对意见。
中国长安网:有什么样的反对意见?您又如何反驳?
李步云:反对意见有两种:一种说,法治人治都要,两者结合起来。第二种意见说法治是西方的东西,是骗人的。这些观点在全国争论持续了约20年。在这个过程中,我又写了一系列文章,批评这两种反对意见。
其中对“法治人治都要”,我这样批判:“把中外历史上几千年什么叫人治,什么叫法治概念搞错了。”人大有教授说,人的作用很重要,领导的作用很重要,要发挥出来。实际上,他把人治简单等同于领导人的作用,这是没搞懂概念。我总结了几千年中外历史治国理念,法治论主张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决定性的作用就是要依靠权威的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所以,法治人治是对立的两种治国原则和方法,不能结合,就将第一种观点彻底给驳倒了。
对第二种错误观点,我发表了《法治概念的科学性》:这种观点偷换了概念,回答了当时包括只用“制”,不用“治”,因为“治”是西方的东西。个别领导,反对用“治”,支持用“制”,他们认为“治”是西方的东西,我们是东方,应该用“制”。其实他们没有弄清楚“治”的意思。很多学者反对用“制”。我从三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用“治”,而不用“制”:“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任何国家都有,“法治”不仅要求法律要好,还要求法律要权威。
举两个反面例子,历史上1933年的德国也有法律制度,但希特勒出台了两部反犹太法,“依法”屠杀600万犹太人,所以没有现代的法治。国民党统治我们中国22年,也有很多法律,但却对我们共产党“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错放一个”。所以我们十八大特别强调“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依法治国四个重大事件,
都与我有一定关系”
中国长安网: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有您亲身参与的诸多脚印,对您来说最珍贵的回忆有哪些?
李步云:1996年我在中国人民大学的期刊上发表文章《依法治国的理论根据与重大意义》,总结出四句话: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依法治国是人类文明的主要标志,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十五大报告把这四句话采纳了,把第二句改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国家”作为我们党的一个奋斗目标,两年之后把它写进宪法。这是走依法治国道路的第一个里程碑,从理论上树立正确的观念,批判了各种错误思潮和思想障碍。
依法治国有四个重大事件,都与我有一定关系。
一是1979年,中央要求起草一个文件,找出哪些内部规定不利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我当时也参加了。最后产生了《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一是历史上第一次宣布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二是采纳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意见。
二是审判四人帮。审判完之后,中央要求总结经验,当时由我负责起草这份文件,题目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里程碑—评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这篇文章总结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几条条原则——司法民主、实事求是、保障人权等,这标志我们国家已经走向依法治国的道路。这在今天也适用。
三是我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十二大把这个原则采纳了。后来在修改党章的时候,也采纳了这个原则。习主席也多次提到我们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四是1982年宪法制定,标志我们国家最终走向依法治国的法律依据出台。起草小组在起草稿子向中央汇报前,来听取我的意见后反映给中央领导。中央领导讨论完成后再给秘书处修改。这个过程我参加了。叶剑英元帅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的稿子是我起草的,党中央给1982年宪法定调子的讲话稿也是我起草的。
1997年第三次修改宪法,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原则写进宪法。第四次修改宪法,我参加座谈会,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写进宪法,也是我和徐显明提的。党中央很尊重学者的意见,这些思想是党中央有的,我们学者只是去论证。
“新时代的法治建设
是第二个里程碑”
中国长安网:您认为我国的全面依法治国路上,什么事称得上是里程碑?
李步云:党的十五大和1997年宪法第三次修改,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写进宪法,这两件事是第一个里程碑。
第二个里程碑,是新时代的法治建设。概括来说是,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长安网:为什么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怎么个全面法?
李步云:这体现在十九大上。还有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党中央决定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开会,在新中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我很感动,因为党中央非常愿意听学者们的意见!他们专门为四中全会向法学专家征求意见,专门到我家里来,听我谈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我的三个建议是:
第一,关于立法。我说立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尽管我们的法律体系基本建立了,但不能说完全建立了。比如说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又具体落实到法律宪法法律上,但它有个过程啊,对不对?因为改革和社会生活是一个不断的发展过程,所以任何国家的法治一般都没有完成时。
第二个观点就是对良法提出“真善美”的九条标准。
真就是法律要符合社会的本质和规律,要符合时代精神,符合当时当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善就是要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法律作为工具,要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美就是法律规则要合理,体现要严谨,上下左右、前后里外关系要统一、要协调,不能打架,不能脱节。
微观上法律必须有三个要素,一个是行为主体,第二是行为的内容,第三是行为后果。概念要清晰,逻辑要严谨。这才构成法律规则,否则的话是宣言、政策,不是法律。
第三个建议,法治国家不能是很抽象的,必须要把它具体,有哪些要求?我当时归纳了八条。后来我又加了两条,在《光明日报》发表了《法治中国的十条标准》,这是我给中央建议的。第一,全国人大民主科学立法。第二,执政党依宪依法执政。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第四,社会依法自治。第五,司法独立公正。第六,法治监督体系完善。第七,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包括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等,这些都是法律服务体系。第八,弘扬法治文化。第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第十,依靠法治保障人权。
后来四中全会将我的八条都采纳了。我很感动四中全会采纳了我的意见,更加入了很多新内容,更丰富了。比如把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相并列,在人大要“民主科学立法”之外强调了“依法立法”,这是十八大以前没有的,是习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
中国长安网:第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您认为有什么重大意义?
李步云: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于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进一步落实,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从严治党,不能放松,它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问题。
六中全会也说了,一切问题归根结底取决于党。党搞好了,其他方面就比较好办了。六中全会的重要意义是落实其他三个全面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党做不到怎么能依法治国呢?全面深化改革要靠党,经济发展、小康社会的建成、人民生活的改善,归根结底是党领导得好。过去我们所取得的成就,就是因为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都很难谈。
“党中央对人权的重视是空前的”
中国长安网:那您能谈谈十九大对依法治国的意义吗?
李步云:十九大报告强调要靠法治保障人权,强调法治国家归根结底要保证人权,法治作为一种手段,它的目的主要保障人权。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为什么人叫伟大?》,我把它概括成为五句话,这次十九大也体现了这个精神。充分保障人权,彻底实现人权,是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追求!充分保证人权,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保证。充分保证人权,是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目的。我们制定法律搞法治,归根结底目的是落实到人权。充分保障人权,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目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这三句话就反映了这个发展和人的利益的关系。充分保障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
中国长安网:您能概括下近年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吗?
李步云:习总书记在法治领域的思想是很全面系统的,这个问题全国法学界的朋友都在认真研究,我也正在认真学习研究。
我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问题空前重视。
概括地说,落实了十八大的两个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提出强调良法善治,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是空前的。习总书记特别强调党要依宪依法执政,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上,本届党中央也是力度最大、措施最全面的。学术界也跟上了,很多大学成立了依规治党研究中心,这也属于依法治国的一部分。
在弘扬法治文化上,开创了宪法宣誓制度、宪法日。这曾经酝酿过,一直没敢做,现在将它落实,在社会上起了很好的影响。这些都是新时代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具体内容。
在国际上,靓丽的中国名片“一带一路”,也靠法治来实现。现在我们都在研究怎样用法律手段和“一带一路”的相关国家合作,特别关注第三世界国家。
其中,人权是很大的亮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非常高明,“我不管你,我搞我的”。我们大力搞人权宣传、搞人权白皮书,白皮书开篇就是“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我们开北京人权论坛,又开南南论坛,一直坚持下来。这几次会议,习主席亲自致贺信,表达中国人权的立场,呼吁全世界联合起来,在人权上加强合作,这是空前的。
所以我认为,依法治国新时代的一大特点,就是政治文明、人权得到空前的重视,在国际上提高我们的国际声望地位,在国内教育干部尊重和保障人权上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长安网:敌对势力、反华势力多次就我国的人权问题、法治状况向我发难,对此您怎么看?
李步云:西方国家总是抓一些宗教信仰之类的个案做文章攻击我们,对我国人权的发展却避而不谈,这是它的一个手法。
我们人权进步最大的就是民生问题,是扶贫的问题。生存权更是人权。他们不管中国人富起来,把最大的人权问题解决了,只抓住一些个案来做文章,目的是要遏制中国、抹黑中国。真实背景就是他们害怕中国崛起。
其实我们现在一再解释,不用害怕中国崛起。我们中国从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和谐是我们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但敌对势力不理会,故意在政治上做文章,在国际上来贬低、压制我们,害怕我们崛起,他是为达到政治目的。
中国长安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做守法模范,您如何评价?
李步云:这很重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四句话里有个新的,就是“支持司法”,这表现在法院独立审判,领导不要过多干预具体案子。带头守法,是党的组织、党员个人都要带头,特别是领导岗位。为此,司法部门组织专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我基本上跑遍了全国一百多个省部级单位,也获评十三五普法的先进个人。
中国长安网:您如何看待今年修改宪法?
李步云:修宪我完全赞同,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去也很有必要。本次修宪全国人民都很关注,修宪完了之后要好好学习、宣传贯彻。我是这个态度,修宪是一种历史规律性的东西。
宪法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按宪法办事。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所有的法律都不能违反宪法,要根据宪法来把它具体化。所以它跟老百姓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特别是列举了30多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
“我的中国梦里
有一个法治梦,它正在实现中”
中国长安网:李老,您对年轻法律人有什么殷切希望?
李步云:我对年轻朋友一直支持,任何年轻朋友跟我征求意见,我都接待。我再忙,我也要帮助年轻朋友,帮助他们修改文章、回答问题。长江后浪推前浪,新人追赶旧人是历史的规律。
前不久湖南湘界法学家开会,我致开幕词。我说未来希望寄托在年轻一代身上,我引用毛主席1950年在莫斯科大学上的那句话——“你们好像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我对年轻一代充满信心,一代比一代还要强。
中国长安网:听说您在写自传,能透露一下内容吗?
李步云:我和社会科学出版社是计划出十本书,现在出了七本,还有三本。这三本中,一本是法理学教材专著,一本书法哲学(新的学科),一本是我的自传。
我2008年写了一首勉励自己的诗:“呕心沥血五十年,为谋华夏法治篇;真理无价当奋身,道义千钧担铁肩;权势利禄身外物,是非功过任评点;岁月无情终有情,愿留文章在人间。”最近人民出版社出版我的书《我的理想和实践》,登了这首诗。
我的自传目前正在写,争取两到三年能出版。我已经动笔写了,写了一首诗。我念给大家听:“这是一轮红日,在他的梦境里喷薄欲出;这是一缕忧伤,在他的思绪里挥之不去;这是一股激情,在他的生命里熊熊燃烧;这是一曲法颂,在他的著述里放声歌唱。”这一首诗反映了我这一生的追求。
书名为《我的法治梦》,因为我的中国梦里有一个法治梦,法治梦是中国梦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