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出席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总结暨全面推进工作会强调
大力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法制网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 张晨 今天上午,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总结暨全面推进工作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和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出席并讲话。周强强调,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意义重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充分发挥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作用,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中,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40多部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确保证券期货案件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各级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合法经营权利。今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对完善我国金融审判体系、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将产生深远影响。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树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让更多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要切实发挥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把证券期货试点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引入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司法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机制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促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动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
刘士余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证监会系统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从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的制度体系,畅通中小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的法律渠道,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二是切实提高法律素养。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遇到实际问题要及时主动向法官和律师请教,联系旁听相关证券期货纠纷案件的庭审,在实践中积累相应的经验,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提高依法调解的工作本领。在调解实践中,要同时注重引导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化解在调解范围内。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在调解工作中,要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公益服务定位,发挥好就近调解、及时调解的优势,建立健全灵活、高效、亲民、便民的纠纷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