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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背后“保护伞”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有关情况,并发布11个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41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嫌疑人5212人,起诉12871人。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保护伞,立案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05486人,渎职犯罪案件429652人。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介绍,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加大对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检在今年再次部署为期2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已挂牌督办第一批28起制售伪劣食品案件,交办第一批34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督办案件线索。

提及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呈现的新趋势,黄河说,目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手法,产供销形成链条,多采取家庭作坊式,分工明确,共同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且作案手段隐蔽,涉及犯罪环节较多,为查处增加了难度。黄河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采取措施,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放纵犯罪等问题,防止不移送和以罚代刑等现象。

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具体介绍了检察机关查办食品安全犯罪背后保护伞情况,我们把打击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作为工作重点。江西、陕西等地集中开展查办食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如江西宜春在2014年高安‘12·27’病死猪事件中,共查处畜牧水产局、商务局相关人员渎职犯罪12人及相关联犯罪6人。肖玮透露,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的民事检察案件,依法审查受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及时监督纠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