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联合挂牌督办13起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就挂牌督办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涉案产品的检验认定工作,全面查清违法产品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督促全部召回涉案产品;对有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制假售假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公安机关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全面摧毁制假售假网络,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要及时处理;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要及时予以起诉,并按照“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对重大案件适时派员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
《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及时上报有关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必要时,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最高检公诉厅、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将视情况派专人组成联合督办组,现场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