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孙谦指出,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之一,在新的形势下公诉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必须进一步提升公诉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更加注重以法治引领公诉工作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公诉工作、处理案件、化解矛盾。更加注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坚持把保障人权作为与惩罚犯罪同等重要、不可偏废的价值目标,严格把关和强化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更加注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统一,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同时注重繁简分流,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效率。更加注重构建科学合理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更加注重提升公诉工作品质,坚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坚持业务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科技建设一体推进。
孙谦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全面履行公诉职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加强对产权的平等保护。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公诉工作,完善分类分级办理指导机制,健全公诉介入重大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建立重要证据复核机制,规范介入侦查、指定异地管辖、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交案和退回补充侦查等。强化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活动的调查核实。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落实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机制,努力在监督职务犯罪轻刑化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正确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孙谦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围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诉前主导作用,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完善诉审配合制约关系。重视发挥二审检察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诉辩良性互动。推动实现繁简分流,提升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