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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六管齐下”迎接公诉工作三大挑战

64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在河北秦皇岛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从坚持依法全面履职、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司法、坚持阳光司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六个方面下功夫,勇于迎接挑战,积极破解难题,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曹建明指出,我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承担着指控犯罪、诉讼监督、社会治理等职能,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推进法治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把握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他说,要深刻认识公诉工作当前面临的三大挑战:一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把“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确立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公诉部门在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如何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依法办案,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激发活力与维护秩序、维护权益与维护稳定、保障安全与司法为民等关系,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二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重大改革部署,公诉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重要组成部分,既约束侦查权,又制约审判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如何落实四中全会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公诉环节公正司法的法治引领作用,更好地发挥司法监督、司法救济和人权司法保障作用,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三是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阳光司法和司法公开深入推进,社会公众通过新媒体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公诉环节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公正,公诉人能力和形象都时刻处在公众视野中、媒体聚光灯下。如何适应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规范公诉行为,更好地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是我们面临的另一个重大挑战。

为此,曹建明强调,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勇于应对挑战,从六个方面着手,积极破解难题,切实增强公诉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一是要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既坚决惩治犯罪又加强诉讼监督,既严格依法办案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二是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法治建设和司法规律,既正确适用法律又不机械司法、简单办案,既敢于担当又防止随意司法,提高公诉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要坚持严格规范司法,坚守客观公正义务,细化公诉办案程序、标准,规范公诉行为和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提高公诉工作精细化水平;四是要坚持阳光司法,深化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提高公诉工作公信力;五是要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有力契机,构建新型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为公诉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六是要坚持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适应公诉工作特点的司法管理机制,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和办案模式,优化公诉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办案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